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54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1-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11-3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南通德益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蚜虫 | 75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宜于蚜虫发生初期施药,喷雾时在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节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 2、使用过程中须穿保护性衣物、穿防护靴、戴防护眼罩、防护手套,防护赗,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。应避免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3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清洗喷药器的废液须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、蚕室和蜂场。4、对瓜类(特别在大棚中),莴苣苗期、芹菜及烟草较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5、本品不能与铜制剂、碱性制剂、酸性物质混用。 6、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中毒急救:眼睛及皮肤接触: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,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。误服,不慎误食,立即就医,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宜保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