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28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0-26 | 有效期至: | 2014-10-26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750-1000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、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庙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和熏蒸作用,主要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7、烟草、番茄等对本品敏感,避免飘移药害。8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涏、嗜睡等。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、恶心、呼吸困难、抽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,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)。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啶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粮食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品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