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110-浙江武义钓鱼实业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110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9-14 有效期至: 2014-9-14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浙江武义钓鱼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4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4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电热蚊香液瓶盖。2、将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电热器内。3、接通风电源(220v),打开开关,红灯亮时即表示开始工作;4、不用时只需关闭开关,即停止工作,无需拔去插头;蚊香液用尽,请关闭电源后,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;5、配合钓鱼牌电热器使用,效果更佳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,能起到驱、杀蚊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请按“使用方法”的提示使用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2、勿让儿童玩弄,勿与食物一起存放;3、在使用和存放本品时,请竖立向上放置;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4、勿用手触摸芯棒,并远离火种;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,对鱼、蚕有毒。5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,请即用清水清洗;如误饮,及时携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,不得靠近明火和水源及热源。2、贮运时应防日晒雨淋。3、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同贮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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