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749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1-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6-30 |
农药名称: | 百草枯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甘肃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百草枯 | paraquat | 2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 杂草 | 200-3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无内吸传导作用,宜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处理,注意喷雾均匀,杂草全株都要喷到,以保证除草效果。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便开始枯死。切勿喷向作物绿芽或绿色部分。2.初次用药或杂草较密时以及低温、潮湿的情况下,用登记核准剂量的高限浓度喷施,重新长出或荫蔽地方的杂草用较低浓度喷施。3.在果树或作物行间使用时,施用本品应配上保护罩作定向喷雾。4.使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施药,勿使用手动超低量喷雾器或弥雾式喷雾器(或弥雾机)。5. 本品应当在天气温暖(10℃以上)、土壤水分充足时用药。大风天请勿施药,以免药液飘移影响药效或造成药害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双吡啶盐类、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。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杂草便开始枯萎。施药后一小时遇雨,药效不受影响。药液接触土壤后完全钝化,不影响作物根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严格按照说明使用,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、加大用药量或改变使用方法,以免造成药害。施药地块禁止放牧。2.配药及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、靴子,戴防护镜、胶皮手套和口罩,避免吸入药雾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3.用清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。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。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。洗涤水及其废液不得乱倒,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作物药害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无面部和皮肤防护时,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。经口吞服,有致死性。开始时口、咽部立即有烧灼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疼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泡沫。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立即引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。如果可能立即给误服者服用15%漂白土或7%膨润土或医用活性炭,同时服用甘露醇等合适泻药。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请勿给昏迷病人洗胃,除非出现严重缺氧,否则避免吸氧。 5.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误服可能导致人畜死亡;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2.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动物饲料、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3.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