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607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6-18 | 有效期至: | 2014-6-18 |
农药名称: | 苄嘧·莎稗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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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上海农药厂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莎稗磷 | anilofos | 17.8%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2.2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/ | 毒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水稻移栽后5-10天秧苗返青后、稗草2叶期前,田间水层3-5厘米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由杂草根部及叶片吸收。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稗草、千金子、莎草、鸭舌草、节节草、矮慈菇等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。具有除草活性高、杀草谱广、对水稻安全等特点,一次施药即可基本防除水稻整个生长期的杂草。水稻移栽后5-10天秧苗返青后、稗草二叶期前用药效果最佳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产品活性高,用药必须准确。田间保持浅水层施药。保水5-7天。2、使用本产品后,稻苗顶部出现轻度发黄等症状,两周后会自然恢复正常,对稻苗生长无影响。3、施药后工具必须清洗干净,以免产生药害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的田水勿流入荸荠等水生蔬菜田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如有药液贱到身上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。如误食中毒,用5%碳酸氢钠水灌胃、催吐,严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注射阿托品解毒。应急电话:021-62679090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贮存阴凉干燥处,切忌受潮、雨淋,避免阳光直射。远离火源及热源,避免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,以免发生以外。不能与食品、药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