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精喹·氟磺胺登记证LS20110159-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110159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6-13 有效期至: 2014-6-13
农药名称: 精喹·氟磺胺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精喹·氟磺胺登记证LS20110159-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33.6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2.6%
精喹禾灵 quizalofop-P-ethyl 1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30-4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于春大豆田2-3片复叶期,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,阔叶杂草2-4叶期,每亩兑水20-30公斤,茎叶均匀喷雾。2、风速大于每秒4米或降雨前,勿施药。3、人工施药不要左右甩动或随意降低喷头高度喷雾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芳氧丙酸酯类、二苯醚类混合除草剂。用药后可被杂草茎、叶及根吸收,破坏杂草光合作用,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灼烧性枯斑,枯萎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%有利于药效发挥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、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。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。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,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。5、对鱼类、水蚤和藻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害。7、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田块,不能使用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药液溅到眼里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有误服中毒,立即催吐,带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