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1015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6-1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6-13 |
农药名称: | 精喹·氟磺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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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3.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磺胺草醚 | fomesafen | 22.6% |
精喹禾灵 | quizalofop-P-ethyl | 1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| 30-4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于春大豆田2-3片复叶期,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,阔叶杂草2-4叶期,每亩兑水20-30公斤,茎叶均匀喷雾。2、风速大于每秒4米或降雨前,勿施药。3、人工施药不要左右甩动或随意降低喷头高度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芳氧丙酸酯类、二苯醚类混合除草剂。用药后可被杂草茎、叶及根吸收,破坏杂草光合作用,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灼烧性枯斑,枯萎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%有利于药效发挥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、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。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。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,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。5、对鱼类、水蚤和藻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害。7、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田块,不能使用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药液溅到眼里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有误服中毒,立即催吐,带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