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1012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5-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5-3 |
农药名称: | 烯啶虫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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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烯啶虫胺 | nitenpyram | 2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蚜虫 | 4-8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新型烟碱类杀虫剂,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,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。具有较强的内吸和渗透作用,用量少,毒性较低,持效期较长。对防治棉花蚜虫具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,做好安全防护。2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。3、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,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远离儿童,加锁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