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379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25 | 有效期至: | 2014-3-25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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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韭菜 | 韭蛆 | 1500-2500克/亩 | 撒施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宜在幼虫早期使用。2、本品应均匀撒施于韭菜根茎基部并浇水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。能有效防治韭菜韭蛆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使用本品事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会出现全身不适、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症状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会出现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产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