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LS20110058-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110058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3-7 有效期至: 2014-3-7
农药名称: 噻苯隆 毒性: 低毒

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LS20110058-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

剂型: 悬浮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噻苯隆 thidiazuron 5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棉花 脱叶 30-4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配制药液时,先用少量水将药剂配成母液,再加入(30-50)升水/亩,搅拌均匀,进行田间植株均匀喷雾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,在棉花种植上做落叶剂使用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,可及早捉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,便于机械采棉和人工快采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,用药后3-5日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,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。3、本品是接触型脱叶剂,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,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,以达到最佳脱叶效果。4、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60%,应在棉花自然吐絮70-80%时喷雾,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,施药后2天内遇到大雨,会影响药效。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流、水塘及其它水体。6、本品有毒,施药时,应穿戴防护服、戴防毒面具以及脱皮手套、胶靴,以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,严防药液由口、鼻吸入。操作时严禁吸烟、饮食,施药后应及时换换洗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身体裸露部分。7、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9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,应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,一旦接触,立即用大量水清洗;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至少15分钟。2、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。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并根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储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。运输时应防雨、防潮,搬运时轻拿轻放。2、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3、本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和化肥等同储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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