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045-四川省成都市红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045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3-7 有效期至: 2014-3-7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四川省成都市红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4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4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拧开瓶盖,将药瓶旋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;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接通电源,按下开关即可,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;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液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;有效驱杀蚊子;本品使用时间长达240小时。配合小康电热蚊香加热器使用,效果更佳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,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入眼,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。如误服请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运输时保持干燥、通风,怕雨、怕晒,严防包装破损;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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