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26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3-3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西稼稷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8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8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斜纹夜蛾 | 5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斜纹夜蛾2-3龄幼虫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季最多用药3次。2.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制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斜纹夜蛾幼虫防效突出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在十字花科萝卜上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。2.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具,避免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呗污染的部分。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5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.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玫瑰花、茶花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要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等。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1.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2.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可洗胃、引吐、导泻(清醒时方可引吐)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器官和食管,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