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11003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3-3 | 有效期至: | 2014-3-3 |
农药名称: | 电热蚊香液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4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氯氟醚菊酯 | meperfluthrin | 0.4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/ | 电热加温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有效驱蚊30晚(以8小时/晚计)2、打开药液瓶盖。3、将药瓶放入加热器内。4、接通电源(220V)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5、用毕,请切断电源。6、无需每天更换,使用方便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经电热加温后,药液可均匀挥发,达到驱蚊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药液中严禁加入其他液体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2、若更换新药液,请务必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更换。3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4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5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6、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本品忌食,如有误食请立即携标签就医诊治。2、使用本品时,过敏体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切断电热蚊香液的加热器电源,开窗通风。3、投放本品后请洗手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密封包装放置常温阴凉干燥处保存,避免阳光曝晒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。3、远离儿童,远离火源。4、长期不用时,应卸下药瓶,盖上瓶盖并拧紧,置于阴凉处保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