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037-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037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3-3 有效期至: 2014-3-3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4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4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有效驱蚊30晚(以8小时/晚计)2、打开药液瓶盖。3、将药瓶放入加热器内。4、接通电源(220V)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5、用毕,请切断电源。6、无需每天更换,使用方便。
产品性能
本品经电热加温后,药液可均匀挥发,达到驱蚊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药液中严禁加入其他液体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2、若更换新药液,请务必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更换。3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4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5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6、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忌食,如有误食请立即携标签就医诊治。2、使用本品时,过敏体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切断电热蚊香液的加热器电源,开窗通风。3、投放本品后请洗手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密封包装放置常温阴凉干燥处保存,避免阳光曝晒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。3、远离儿童,远离火源。4、长期不用时,应卸下药瓶,盖上瓶盖并拧紧,置于阴凉处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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