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3006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3-2-21 | 有效期至: | 2014-2-21 |
农药名称: | 吡嘧·二氯喹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水分散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4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吡嘧磺隆 | pyrazosulfuron-ethyl | 4% |
二氯喹啉酸 | quinclorac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杂草 | 40-50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在水稻移栽后5-7天缓苗,稗草2-3叶期前用药较好。使用时,每亩用药量兑水30-50千克,均匀茎叶喷雾。2、施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,施药后1-2天灌水入田,并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。3、建议南方用较低限的量,北方用较高限的量。4、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喹啉羧酸类农药的混剂,是一种水稻田除草剂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、异型莎草、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,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。2、本品对胡萝卜、芹菜、香菜等伞型花科、茄科、葫芦科、豆科作物敏感,施药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。甜菜、烟草、向日葵、豌豆、苜蓿、马铃薯、甜菜等对本品敏感。3、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、河、池塘中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该产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误食,立即催吐洗胃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商品同贮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