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1002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2-11 | 有效期至: | 2014-2-11 |
农药名称: | 草铵膦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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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兴农药业(中国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铵膦 | glufosinate-ammonium | 2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柑橘园 | 杂草 |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| |
非耕地 | 杂草 | 300-4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,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,应选用高剂量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,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,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。施药后短时间内,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,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,与此同时,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,达到除草目的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,防止产生药害。2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。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剂;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3、孕妇及豆乳 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4、对鱼、天敌有毒,应注意防护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防止污染水源;禁止在天敌放飞期使用。5、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,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,不可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、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,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不慎吸入,立即离开施药场地,到空气清新的地方,保持呼吸畅通;误服,立即催吐,并带标签送医诊治,进行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触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、通风且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。贮运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,保持阴凉和通风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