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110015-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015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2-11 有效期至: 2014-2-11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04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04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本品时掰开蚊香的连结点,从相反方向用手轻推蚊香中心两段,然后用手指捏牢两端,稍为松动,逐渐拉开单圈。将蚊香的中心部分插在蚊香支架的尖部,点燃蚊香,放于室内背风安全的地方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杀虫有效成分配制而成。该产品主要适用于驱杀室内蚊子,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、点燃后放于 背风安全处;2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。注意防火安全。3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4、本品对鱼、蚕有害,用后请洗手,禁止在蚕室、桑园及其附近使用,不可抛入鱼塘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微毒级产品,如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,并就医。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,若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,严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、运输。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远离儿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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