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11001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2-11 | 有效期至: | 2014-2-11 |
农药名称: | 蚊香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蚊香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04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氯氟醚菊酯 | meperfluthrin | 0.04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/ | 点燃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使用本品时掰开蚊香的连结点,从相反方向用手轻推蚊香中心两段,然后用手指捏牢两端,稍为松动,逐渐拉开单圈。将蚊香的中心部分插在蚊香支架的尖部,点燃蚊香,放于室内背风安全的地方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杀虫有效成分配制而成。该产品主要适用于驱杀室内蚊子,使用方便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点燃后放于 背风安全处;2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。注意防火安全。3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4、本品对鱼、蚕有害,用后请洗手,禁止在蚕室、桑园及其附近使用,不可抛入鱼塘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为微毒级产品,如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,并就医。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,若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,严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、运输。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远离儿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