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140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2-2 | 有效期至: | 2014-2-2 |
农药名称: | 丁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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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丁草胺 | butachlor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移栽水稻田 | 一年生杂草 | /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水稻插秧后5-7天,稗草1叶1心期前,药土法均匀撒施。施药后保水3-5厘米(水层不能淹没稻心),维持5-7天后转正常管理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、导致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2.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,不能用于养鱼稻田,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。3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体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他用。4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通风处,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水冲洗;若溅入 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就医,无特殊解毒剂。误食及时带标签送医院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