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9002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-6 | 有效期至: | 2014-1-6 |
农药名称: | 伏杀硫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伏杀硫磷 | phosalone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外观浅黄色至白色粉末,伏杀硫磷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的杀虫、杀螨剂,有内渗作用,无内吸传导作用。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。伏杀硫磷原药不能直接使用于作物及其他场所,需加工成乳油、可湿性粉剂或者其他剂型方可使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失效。2.开启包装时,应戴好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,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,应统一回收保管,统一销毁。3.加工本品时要穿防护服,戴手套,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4.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器灭火;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回收,统一销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贮存和运输时,必须避免阳光直射,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密封保存,并远离热源和火源;远离及其他无关人员,不能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