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马拉·毒死蜱登记证PD20090074-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90074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1-8 有效期至: 2014-1-8
农药名称: 马拉·毒死蜱 毒性: 中等毒

杀虫剂马拉·毒死蜱登记证PD20090074-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中等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毒死蜱 chlorpyrifos 15%
马拉硫磷 malathion 2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40-6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开始用药。2.该药对瓜类 、蔬菜、在烟叶上敏感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复配杀虫剂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,喷雾须均匀、周到。2、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,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。3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4、本产品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,安全间隔期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14天。5、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,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。6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8.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9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解毒药品有阿托品、解磷定等。治疗期间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属于易燃品,贮存在通风、干燥(低温)的仓库中,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、搬运方便的原则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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