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PD20085941-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PD20085941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12-29 有效期至: 2013-12-29
农药名称: 乙酰甲胺磷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PD20085941-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剂型: 原药
登记证持有人: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9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9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使用技术要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广谱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持效期较长,对多种作物的主要害虫均较好的防治效果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有毒,需严格管理;2.开启包装物应配戴橡胶手套、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;3.废弃的包装物等应集中处理;4.本品在高温下易降解,不可过热;5.本品不可与其他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、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,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治疗:1.如皮肤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。2.误食本品或发生中毒症状时,可服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并速送医院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采用双层包装,内包装为塑料袋,外包装为铁桶;2.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,不可与酸性、碱性物质混放;3.本品易燃,应远离火源;4.本品贮存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;5.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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