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413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2-16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2-16 |
农药名称: | 灭多威 | 毒性: | 高毒
高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灭多威 | methomyl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50-70毫升/亩 | 喷雾 |
棉花 | 蚜虫 | 25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棉花蚜虫盛发期,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处理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性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神经传导系统,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、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.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连续使用抗性大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疼、乏力、呕吐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灭多威中毒,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,禁止使用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肥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