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301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2-10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2-10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菌素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9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菜青虫 | / | 喷雾 |
柑橘树 | 锈壁虱 | / | 喷雾 |
梨树 | 梨木虱 | / | 喷雾 |
棉花 | 棉铃虫 | / | 喷雾 |
苹果树 | 红蜘蛛 | / | 喷雾 |
菜豆 | 美洲斑潜蝇 | 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;防治害螨时,应于害螨发生初期,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施药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有效成分为阿维菌素,是一种高效抗生素类生物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残效期较长,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,刺激释放γ—氨基丁酸,而γ—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。对十字花科蔬菜、苹果树、梨树、棉花等作物上的菜青虫、棉铃虫、梨木虱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苹果、梨:14天;菜豆:3天;小油菜:5天;甘蓝:3天;萝卜:7天;柑橘: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棉花: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施药,在蜜源作物的开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不要在河塘中洗涤施药器械,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其它物质混用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1.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,如误服,请立即送医院,就医治疗,立即引吐并服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,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,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2.运输时注意防火、日晒、雨淋,严格按照《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》进行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