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228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2-5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2-5 |
农药名称: | 阿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/ | ||
备注: | 合并了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在小菜蛾低龄期(三龄前)施药防效佳,可视虫情轻重调整用药量,施药时喷雾应均匀周到。傍晚或阴天施药效果最佳,应避免在烈日下施药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生物杀虫剂,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,与药液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,不活动不取食。其作用方式主要以触杀、胃毒为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为甘蓝3天、萝卜7天、小油菜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时应注意安全,必须戴手套、面罩,穿长衣长裤,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,施药后及时使用肥皂洗手脸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;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急救治疗:误服应立即就医治疗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,注意防潮,防晒;2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踩踏;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;4、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