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杀虫气雾剂登记证WL20100289-珠海凯中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00289 首次批准日期: 2010-12-7 有效期至: 2013-12-7
农药名称: 杀虫气雾剂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气雾剂
登记证持有人: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3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48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生物烯丙菊酯 bioallethrin 0.2%
右旋苯醚氰菊酯 d-cyphenothrin 0.2%
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0.0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蚂蚁 / 喷雾
卫生 蚊、蝇、蜚蠊 /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驱杀蚊、蝇时,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。驱杀蜚蠊(俗称蟑螂)、蚂蚁时,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。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能有效驱杀蚊子、苍蝇、蟑螂和蚂蚁,使用方便,是改善家居、宾馆等环境卫生的理想用品之一。(清香型,气味清香/柑桔香型,气味清香/无香型,不添加香精)
注意事项
1、请按指示使用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使用后注意通风。勿倒置使用。用后洗手。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。3、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4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本品属压力包装,切勿毁坏及焚烧,勿近火或倒置喷射,空罐勿投入火中。
中毒急救措施
药液粘污皮肤或眼睛,请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。若使用中感觉不适或不慎误服,请立即送医院根据症状诊治。使用前请移走或复盖暴露在外的食品并关闭火源,避免在同一空间使用多种气雾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贮存在50℃以下通风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。严防潮湿和曝晒。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远离儿童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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