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0004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2-8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2-8 |
农药名称: | 嘧肽霉素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大连贯发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嘧肽霉素 | cytosinpeptidemycin | 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56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应用于作物发病期或发病初期施药,连续喷2-3次,间隔7-10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胞嘧啶核苷肽类新型抗病毒制剂,具有预防、治疗作用。本品可延长病毒潜育期、破坏病毒结构,降低病毒粒体浓度,提高植株抵抗病毒的能力而达到防治病毒病的作用;同时本品还可抑制真菌菌丝生长,并能诱导植物体产生抗性蛋白,提高植物体的免疫力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本品在水稻上的作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清洗施药的器具的废水,不得流入池塘等水域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