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11012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1-11-3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1-3 |
农药名称: | 电热蚊香片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电热蚊香片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毫克/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氯氟醚菊酯 | meperfluthrin | 5毫克/片 |
炔丙菊酯 | prallethrin | 5毫克/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将电热蚊香片置于电蚊香器之发热片上,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即为开始工作,蚊香器应放置上风方向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采用氯氟醚菊酯、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适用于室内驱杀蚊子,具有驱蚊和灭蚊性能。使用方便,配以飞毛腿电热蚊香器效果更佳。连续使用时间8小时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使用时注意通风。3、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4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5、换取药片时应先切断电源,小心烫手。6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7、常温贮存,质量保证期两年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为微毒级产品,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,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,若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,严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、运输。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远离儿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