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登记证WL20110128-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128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11-3 有效期至: 2013-11-3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片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片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毫克/片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5毫克/片
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5毫克/片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将电热蚊香片置于电蚊香器之发热片上,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即为开始工作,蚊香器应放置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采用氯氟醚菊酯、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适用于室内驱杀蚊子,具有驱蚊和灭蚊性能。使用方便,配以飞毛腿电热蚊香器效果更佳。连续使用时间8小时。
注意事项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使用时注意通风。3、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4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5、换取药片时应先切断电源,小心烫手。6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7、常温贮存,质量保证期两年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微毒级产品,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,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,若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,严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、运输。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远离儿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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