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001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1-9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1-9 |
农药名称: | 高效氟吡甲禾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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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7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高效氟吡甲禾灵 | haloxyfop-P-methyl | 17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花生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16-22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生长旺盛期(3-5叶期)茎叶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玉米、小麦、水稻等禾本科农作物对本品敏感,避免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发生药害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苯氧乙酸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,能防除花生田一年禾本科杂草。药剂处理茎后能很快被禾本科类草的叶子吸收,传导至整个植株,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使杂草枯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安全间隔期为60天,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不可与其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使用时注意防护。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小洗脸等。4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6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花生田,不能使用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若误服,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,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贮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运输中严防曝晒、雨淋。包装容器不能倒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