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130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0-9 | 有效期至: | 2013-10-9 |
农药名称: | 氟啶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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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啶脲 | chlorfluazuron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产品性能(用途):本品具有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,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,导致幼虫死亡;本产品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作物或其他场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有毒,需严格管理;2.工作时应戴橡胶手套、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;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身体裸露部分;3.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工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.本品对鱼虾、甲壳类有很大影响,应避免药液混入鱼塘;对家蚕有长期毒性,应避免污染桑园、蚕室。6.发生泄漏时,隔离污染区,避免扬尘,小心回收或收集,运至特殊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恶心、呕吐等。1.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,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,不少于15分钟。用肥皂水清洗皮肤,然后去医院诊治;2.误食本剂或发生中毒症状时,应立即引吐并速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,不可与酸性、碱性物质混放;2.本品采用双层包装,内包装为双层塑料袋,外包装为纸质桶或木桶;3.本品贮存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加锁保存;4.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