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097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7-24 | 有效期至: | 2013-7-24 |
农药名称: | 甲氰菊酯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清原农冠杂草防治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/杀螨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氰菊酯 | fenpropathrin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菜青虫 | 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菜青虫在幼虫2-3龄期施药;小菜蛾在2龄幼虫发生期施药;间隔7-10天可再使一次,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不要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甘蓝上的害虫,具有较好的杀灭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为3天,最多连续使用3次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。4、配药时,要注意不要沾上药液。如不慎沾上,速用肥皂水洗净。5、施药时要穿上工作服,戴好口罩、手套,要避免药液吸入口中和接触到皮肤上。6、施药后要用肥皂将手脚和脸等皮肤暴露的地方洗净。7、本品对蜜蜂、鱼、蚕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误服时可能引起呕吐、神经过敏、流涎等,在使用过程中如眼睛被药液沾上,应用足够的水连续冲洗15分钟,必要时请医生诊治,不慎误食,请速就医诊治,可用30-50克活性炭放入85-120ml水中服用,然后用硫酸钠或硫酸镁0.25克/kg体重的剂量加入30-170ml水中作为泻剂服用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存放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和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。勿与食品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时贮运。装卸时轻搬轻放,运输时防止高温和雨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