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10013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5-10 | 有效期至: | 2013-5-10 |
农药名称: | 蚊香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蚊香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湖南省常德鹤王蚊香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0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氯氟醚菊酯 | meperfluthrin | 0.0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/ | 点燃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以现代先进工艺精制而成,燃烧稳定,驱杀蚊有效。使用时,将一双盘蚊香脱开成两圈,点燃香圈的尾端,插放于香架上,置于室内上风处或背风处。香圈燃点后请不要与其它物品接触,电风扇不宜直接吹在燃点的香圈上,否则影响使用效果或火头被吹灭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建议使用本品配置的专用燃点支架,否则有可能影响使用效果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注意安全防火,勿在易燃物处使用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、勿让儿童玩耍、忌食,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3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4、本品对鱼类、家蚕有毒,切勿在蚕房场所及其附近使用,以免对家蚕产生危害。5、使用时注意通风。6、用后洗手。7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为微毒产品,无特殊解毒药,出现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产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处,运输中要轻装轻卸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靠近明火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