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10220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12-23 | 有效期至: | 2012-12-31 |
农药名称: | 百草枯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倍尔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百草枯 | paraquat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田 | 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玉米田 | 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玉米6-8叶期心上;棉花封行前后,多数杂草5-8叶期,喷头加保护罩,压低喷头,减压定向切勿喷雾。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。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不定根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。2、大风天或降雨前,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双吡啶盐类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。可杀死禾本科及阔叶杂草,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便开始枯死。晴朗条件下药效快。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钝化、失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守则用药。2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。3、切勿在施药时抽烟、饮食等。4、施药时应穿防护服、靴子、戴防渗手套、防毒面具等,避免吸入药物。5、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、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6、勿将本品及具废液弃于水中;使用过的空瓶,应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。7、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中。8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9、用清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,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。经口吞服,有致死性。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灼烧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痛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沧津。中毒急救: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、发生误服;立即带标签就医,进行急救,引吐。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服用活性炭(成人100克,小孩2克/千克体重),同时服用合适的泻药。紧急医疗处理:详见“百草枯中毒救护法”医生手册。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请医生诊治。4、皮肤接触: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部位,再用肥皂清洗,然后用清水冲洗,使药剂对皮肤的影响减至最小,随后请医生诊治。5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院诊治。没有专用解毒剂。对症治疗。咨询电话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.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℃或高于35℃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瓶内,盖紧瓶盖,加锁保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