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09018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10-19 | 有效期至: | 2012-10-19 |
农药名称: | 杀虫饵粒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饵粒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玉林祥和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磺酰胺 | flursulamid | 0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室内 | 蚂蚁 | / | 投放 |
室内 | 蜚蠊 | / | 投放 |
室外 | 红火蚁 | / | 投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氟类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用于防治红火蚁、蟑螂、黄家蚁卫生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避免误食。2.避免药物长时间接触皮肤和眼睛,施药后应全面彻底清洗手部。3.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和饮用水。4.注意防潮,应避免在雨天或雨后投食。5.施药的地方不要喷洒其他杀虫剂,以免引起驱避使蟑螂拒食。6.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7.过敏者禁用,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若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全面彻底清洗被污染皮肤,不慎接触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并及时就医。2、切勿吞食,如不慎误食,饮用1-2杯水,用手指触压喉咙后部,引吐,不要对已处于昏迷状态的病人引吐或通过口部喂任何食品。3、本品没有特殊的解毒剂,治疗时应根据临床表现控制中毒症状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存放于通风、干燥处。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远离火源,明火及高温处;贮运时,应严防日晒和潮湿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混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