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113-贵州仝鑫工贸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110113 首次批准日期: 2011-9-15 有效期至: 2012-9-15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贵州仝鑫工贸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6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6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瓶盖,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,小心旋入固定。2、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,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。3、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,按下开关即可。4、电热蚊香液用完后,请先切断电源,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通电后,可均匀散发药液,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60小时以上,使用方便,是理想的驱蚊用品之一。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等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。2、开启门窗使用时,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。3、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,请使用配套的电加热器。4、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5、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使用后应洗手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7、本品对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、蚕房及附近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手、皮肤、眼睛接触到药液,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2、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不得靠近明火。远离儿童。3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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