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10011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0-7-14 | 有效期至: | 2012-7-14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丙溴磷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1% |
丙溴磷 | profenofos | 1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红蜘蛛 | 30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应在棉花红蜘蛛发生始盛期施药,施药时要均匀喷湿全株,尤其是叶背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棉花红蜘蛛有防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施药时应穿戴工作服、手套、口罩,不可吸烟、饮水或进食,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、脸及裸露皮肤,换洗工作服和手套。 2.远离苜蓿和高粱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不宜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混用。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用过的空包装应冲洗干净后压碎深埋,不可再用或随意丢弃。 4.本品对水生生物、蜜蜂、蚕及鸟类有毒,使用时应远离池塘等水域,避开蜜源作物和桑蚕养殖区,避免污染。赤眼蜂放飞区域,开花植物花期、水产养殖区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5.安全间隔期:21天,每季棉花最多可使用2次。6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轻度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精神恍惚、流涎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救措施: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和通风处;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;加锁保管,避免儿童接触;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,避免雨淋;搬运时轻搬轻放,不可倒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