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130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6-2 | 有效期至: | 2012-6-2 |
农药名称: | 苦参碱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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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苦参碱 | matrine | 0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小菜蛾 | 60-9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卵高峰后7天左右,幼虫处于2-3次龄时施药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 2、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虫体一旦接触本品,即可麻痹中枢神经,继而时虫体蛋白质凝固,堵塞气孔,导致害虫窒息而死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良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 2、本品对蚕、鱼、蜜蜂有毒,应避免在以上地区喷药作业。蜜源植物花期、养蚕等桑园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 3、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失效 4、使用时应现配现用,注意个人防护。 5、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,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,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。 6、本品对菜青虫4-5龄幼虫敏感性较差,请于低龄幼虫盛发期喷施防效良好。 7、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、施药器具、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及环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有效成分是以天然植物为原料,经提炼和精制而成,对人畜毒性较低。 急救措施:对症治疗。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,并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