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129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5-25 | 有效期至: | 2012-5-25 |
农药名称: | 仲丁威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兄弟农药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仲丁威 | fenobucarb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50-19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最佳施药时间: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,按上述剂量兑水喷雾。2、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用量请遵循植保人员指导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,对害虫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杀虫迅速。可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。2、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。3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,以免产生药害。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4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安全间隔期: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21天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。7、为了减缓害虫抗药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视力模糊等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