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丁醚脲登记证LS20091294-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1294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5-25 有效期至: 2012-5-25
农药名称: 丁醚脲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丁醚脲登记证LS20091294-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丁醚脲 diafenthiuron 1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140-16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 2.花椰菜、大白菜的某些品种上慎用。 3.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硫脲类化合物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和熏蒸作用,同时具有杀卵活性。其在紫外光照射下,转变成为炭二亚胺,从而抑制害虫的呼吸作用及能量转换。害虫在受药后一段时间即表现出身体变色、抽缩、死亡等症状。
注意事项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本品对鱼类毒性高,不可污染水井、池塘和水源。 5.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,禁止在开花期使用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6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7.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8.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。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,可服用活性炭或用催吐剂催吐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3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管。4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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