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90149-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90149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5-12 有效期至: 2012-5-12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0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.0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捏住每双盘蚊香中部的两个圆头,向相反方向轻轻掰动,将蚊 香分成两个单盘。2、将铁支架中间部分拉出,折成90度角。3、用明火点燃蚊香尾端,把蚊香插在铁支架上。4、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有效驱杀蚊,本品韧性好,容易脱盘,易点燃。有效保护时间7小时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蚊香注意防火安全,勿用易燃品作接灰盘。2、拆封的蚊香应防潮、避光,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。3、蚊香应放置在上风头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效果。4、用后请洗手。使用时注意通风。5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6、使用时请远离家蚕、蜜蜂和鱼类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7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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