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116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22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22 |
农药名称: | 氟胺·烯禾啶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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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1.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磺胺草醚 | fomesafen | 14% |
烯禾啶 | sethoxydim | 17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豆田 | 一年生杂草 | 70-8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于大豆2-3复叶期,禾本科杂草2-5叶期,杂草基本出苗,每亩兑水40-60公斤,均匀全田定向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该产品是通过氟磺胺草醚和烯禾啶混配而成,是一种高速选择性的新型豆田茎类处理剂,同时防除豆田中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草,省工省力。对稗草、狗尾草、马唐、牛筋草、马齿苋、野黍、藜、铁苋菜、苘麻、反枝苋、苍耳、本氏蓼、龙葵、苣荬菜等杂草均有很好的防除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。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药害。2.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。3.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。4.本品对大豆可能造成暂时性药斑,但以后可恢复。5.施药时,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(衣服、口罩、手套、眼镜等)。6.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大量摄入,一般不会产生全身性中毒。溅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接触皮肤: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水在病人清醒状态下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