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114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17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17 |
农药名称: | 咪鲜·三环唑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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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咪鲜胺 | prochloraz | 5% |
三环唑 | tricyclazole | 1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50-9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。2.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,必须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,同时喷施此药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的喷药,方可彻底切断病源再次感染健康植株。3.药剂单独使用易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4.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5.使用过的空袋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6.每季作用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7.切勿污染水源。8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,使用时注意保护。9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。急救措施: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: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,可用浓盐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避光、避热。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混合贮存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