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阿维·三唑磷登记证LS20091068-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1068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4-15 有效期至: 2012-4-15
农药名称: 阿维·三唑磷 毒性: 低毒(原药高毒)

杀虫剂阿维·三唑磷登记证LS20091068-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

(原药高毒)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.2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阿维菌素 abamectin 0.2%
三唑磷 triazophos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三化螟 100~140毫升/亩 /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于水稻三化螟卵孵盛期,兑水全株均无喷雾,施药量以叶片正反面着药,稍有药滴下淌为度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无内吸作用。对害螨全生育期均有效,且持效期长,对水稻三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为有机磷与生物化学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作用。4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-氨基丁酸洗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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