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83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3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3 |
农药名称: | 氟铃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淄博恒生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两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铃脲 | hexaflumuron | 2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9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初发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氟铃脲与毒死蜱复配制剂,具有触杀胃毒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,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 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12小时内发病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毒死蜱为主要中毒原因,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,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