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78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1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1 |
农药名称: |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(5.7%)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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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分散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/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氨基阿维菌素 | abamectin-aminomethyl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甘蓝 | 甜菜夜蛾 | 2.7-4.3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,每亩兑水40-50公斤,搅拌后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阿维菌素衍生物,具有胃毒作用,并具有一定的触杀作用,对作物无内吸性能,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,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。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 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 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