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79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2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2 |
农药名称: | 磷化铝 | 毒性: | 高毒
高毒 |
剂型: | 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磷化铝 | aluminium phosphide | 8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原粮 | 储粮害虫 | 4-6克制剂/立方米 | 密闭熏蒸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施药采用分层、多点、均匀布置的方法。上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2/3,中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1/3。包装粮施药,将药粉分为5-10片小包,散装粮中层施药可采用探管。施药点距和深度均为1-1.5米。密闭时间随温度高低而定,一般7天以上。熏蒸完毕,要散气5天以上,经检验无磷化氢存在时,方可进入施药现场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仓贮熏蒸杀虫剂,本品由磷化铝、氨基酸铵及辅助材料制成。遇空气中水分分解出磷化氢气体(磷化氢具有大蒜味,比重1.183)。被熏物经3-5天的通风散气,将基本无异味,对粮食不影响食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对人畜剧毒,应避免吸入体内,解除药品时不得吸烟及吃食物。 2、施药时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,操作要迅速准确。处理完毕后必须洗净手脸。 3、施药时不得集中投药,以免发生燃烧。4、熏蒸场所不得用明火,消防方法采用干砂盖压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,严禁用水。5、检查有无磷化氢存在,可用(0.05M)硝酸银试纸做显色反应试验,根据试纸变色程度,判断有无毒气或浓度大小。6、吸附剂及磷化铝残渣,挖坑埋掉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经呼吸道进入体内引起中毒,表现出头晕、头痛、乏力、食欲减退、恶心呕吐、胸闷、咳嗽等。如不及时急救,病情会发展,表现意识障碍、抽搐、肌束震颤、肝肿大、心律失常等症状。严重时会出现昏迷、惊厥、肺水肿、呼吸衰竭、心肌受损。经口引起中毒,出现口腔粘膜和喉部有烧灼感和糜烂,恶心呕吐,腹痛,腹泻,呕吐物及大便有大蒜味,在暗处可见发光。在2~3天后会出现大量呕血、肝痛伴有黄疸、少尿、血尿;严重者出现神志不清。抽搐、昏迷、肝肾功能衰竭、心律不齐等症。急救治疗:由吸入气体中毒者,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,移至新鲜空气处,并脱去污染的衣物,保温。用温水冲洗皮肤。若误服,应立即进行催吐和洗胃,用0.1%~0.5%硫酸铜溶液或1:5000高锰酸钾溶液反复洗胃。然后用液体石蜡100~200毫升用导管注入胃中,再用硫酸镁导泻,禁用油类泻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混合贮运。并确保儿童不能触及。远离火源和热源。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贮运时要轻搬轻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