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80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4-3 | 有效期至: | 2012-4-3 |
农药名称: | 粉唑醇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粉唑醇 | flutriafol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于三唑类杀菌剂,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。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粉唑醇原药包装应内衬塑料袋,外包装可根据客户需求。 2、本品虽为低毒,但吞噬或吸入仍有毒,使用时应穿戴好口罩、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。工作时不得吸烟、饮食,工作后要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。 3、使用时如小量泄漏,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于干燥、洁净、有盖的容器中。如大量泄漏,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4、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及废弃物,禁止污染水源。 5、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如不慎溅入眼睛,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;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在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2、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且儿童接触不到的库房中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