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75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31 | 有效期至: | 2012-3-31 |
农药名称: | 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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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辛硫磷 | phoxim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菜青虫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;通过抑制害虫和神经传导杀虫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幼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橡胶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、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为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辛硫磷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7.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甘蓝和萝卜7天,小油菜14天。8.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中毒症状表现为:呕吐、抽搐、瞳孔缩小、惊厥、呼吸麻痹等。2.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;选用阿托品、解磷定可以解毒;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药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处保存。2.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(或远离儿童);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水源等混合贮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