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生长调节剂胺鲜酯登记证LS20090763-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076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3-31 有效期至: 2012-3-31
农药名称: 胺鲜酯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原药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98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胺鲜酯 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 9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使用技术要求
产品性能
对植物生长具有调节、促进作用。能提高植株内叶绿素、蛋白质、核酸的含量;提高光合速率,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;提高植株碳、氮的代谢,增强植株对水、肥的吸收,调节植株体内水分的平衡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若泄露或者溢洒,应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小量泄漏;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转移至安全场所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货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2、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;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;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,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;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3、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;不准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避免接触次药。5、不慎着火,切断火源,应用干粉、泡沫灭火器或沙土灭火;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,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无经口中毒报道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水洗干净。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并进行催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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