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76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31 | 有效期至: | 2012-3-31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灭幼脲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2% |
灭幼脲 | chlorbenzuron | 17.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40-50毫升/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发生初期的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2. 本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对作物安全。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由苯酰脲类与苯甲酰基类混合而成的杀虫杀螨剂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。其作用机制干扰神经生理活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甘蓝的小菜蛾作用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送医院对症治疗,如是阿维菌素中毒,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灭幼脲中毒无特效解毒剂。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内,应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