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氟铃脲登记证LS20090717-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071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3-31 有效期至: 2012-3-31
农药名称: 氟铃脲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氟铃脲登记证LS20090717-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(夏邑)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氟铃脲 hexaflumuron 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-8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宜在卵孵盛期至低龄(1-2龄)幼虫盛发期施药。2、使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基类杀虫剂,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,该杀虫剂在通过抑制蜕皮而杀死害虫的同时还能抑制害虫吃食速度,故有效快的击倒力。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对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、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。6、田间作物虫、螨并发时,应加杀螨剂使用。7、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(1-2龄)幼虫盛发期施药,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无人体中毒报告。2、尚无专门解毒药,如中毒请就近入院,对症治疗。3、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63131122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不宜接触之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液不可随意丢弃。3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农药。4、运输时注意防火。日晒、雨淋,严格按照《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》进行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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