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72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31 | 有效期至: | 2012-3-31 |
农药名称: | 氯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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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(信阳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两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氯胺磷 | chloramine phosphorus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60-2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稻田螟虫卵孵盛期,兑水稀释后喷雾,注意全株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不能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蜜源植物花期禁用,应密切注意对周围种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施药时也要做好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眼镜等,施药时切不可吸烟、进食、饮水等。用过的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,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药后清洗器械时切勿污染水源及河流。5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就医。如有中毒、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救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药物解毒,在清醒状态下可引吐、洗胃、导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2、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