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9061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9-3-23 | 有效期至: | 2012-3-23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烟台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 绵蚜 | 1200-1500倍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。2.烟草、瓜类、莴苣苗期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药液不能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本品为水乳剂,以水为介质,剂型优良,对作物污染轻,与环境相溶性较好。在叶片上的持效期短,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,药效不受土壤温湿度及施肥的影响。对苹果树绵蚜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苹果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该药对蜜蜂和鱼类水生生物、家蚕高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、眼镜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措施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